元旦前夕,四川省委、省政府出臺《全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“五市十縣百鎮千村環境優美示范工程”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方案》),號召全省各級黨委、政府和人民群眾,用1年左右的時間集中推進“五市十縣百鎮千村環境優美示范工程”(以下簡稱“五十百千示范工程”)建設,積極營造清潔、整齊、優美的城鄉人居環境和容貌秩序,更好地服務好加快建設災后美好家園、加快建設西部經濟發展高地,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加快發展、科學發展、又好又快發展。
以環境衛生、容貌秩序為切入點,示范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整治
為強力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,《實施方案》要求圍繞解決人民群眾zui關心、zui直接、zui現實的利益問題,以災后恢復重建和擴大內需為契機,以治理涉及民生的環境衛生、容貌秩序為切入點,以增添設施、清整店面、塑造風貌、健全機制為突破口,按照“四化”標準(清潔化、秩序化、優美化、制度化),全面啟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“五十百千示范工程”,評選5個環境優美示范城市、10個環境優美示范縣城、100個環境優美建制鎮(鄉),1000個環境優美示范村莊,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效應和引導作用,示范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,強力創造清潔整齊優美的城鄉環境。
四川省提出要在2011年使城鄉環境主要指標達到西部地區水平。
提出具體目標任務,建立完善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長效管理機制
按照《實施方案》要求,今年1月底前,全省將確定參與“五十百千示范工程”實施范圍的市縣鎮村,并對實施總體要求、基本原則、實施范圍、目標任務、具體要求及保障措施六大內容做了規定。
《實施方案》要求,示范點的自然地理條件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,需在所在區域具有一定代表性。當地黨委、政府或村莊黨組織、村委會對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視,城鄉居民對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知曉率、參與率高。示范點的主要環境指標必須高于全省平均水平。
在2010年底前,入選的示范城市、縣城、鎮鄉和村莊要建設成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示范點,并提出了具體目標任務:
——“一個達標”即全面達到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“清潔化、秩序化、優美化、制度化”示范要求;
——“三個”即生活垃圾處理率、污水處理率等主要環境指標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和西部水平;在村莊完成“兩建”(建庭院經濟、建沼氣池)、“三清”(清垃圾、清污水、清亂建)、“四改”(改廚、改廁、改圈、改危房)和“五通”(通水、通電、通路、通、通電視)工作任務;建立完善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長效管理機制。
把風貌規劃納入城鎮總體規劃,村莊建設要融合地域和民族文化
《實施方案》要求,市(州)所在地城區、縣城和鎮鄉要嚴格制定規劃,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,按標準和規范新建和改造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,建設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,建成區綠地率、綠化覆蓋率不斷提高;要基本完成對城中村、城鄉結合部、“裙房卡口”的整治和棚戶區改造;要注重風貌塑造,提升城鎮整體形象。把風貌規劃納入城鎮總體規劃,處理好功能與品位、現代與傳統、人文與自然的關系,建設宜居、生態、現代城鎮。
村莊則要按照打破“夾皮溝”、“軍管式”的要求,杜絕在新建公路兩側夾道修房,其規劃應充分利用自然地形,錯落有致;風貌特色需突出,打破“火柴盒”,融合地域和民族文化、傳統民居特色,組織實施農村民居設計和特色風貌控制設計,新建民居隨形就勢,高低錯落,風貌*;村容整潔衛生,完善配套設施,村內有休閑健身綠地,文明鄉風濃郁。
《實施方案》明確了示范點評選的工作程序:實施自行申報、逐級推薦、公開測評、初審公示和審批確定5個步驟。
本次評選除通過媒體組織城鄉居民公開測評外,還將吸納民意調查意見、組織相關專家和邀請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參加,對測評入選的城市、縣城、鎮鄉、村莊進行評估和初審。達到示范要求的,由省委、省政府授予“2010年度環境優美示范城市(縣城、鎮鄉、村莊)”稱號。對獲得榮譽稱號的城鎮和鄉村每年都將進行嚴格考核,考核達不到要求的,不再保留榮譽稱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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